关于外国人结婚的一切
在土耳其结婚:外国公民和土耳其公民结婚指南 [...]
在土耳其结婚:外国公民和土耳其公民结婚指南
外国公民有机会在土耳其结婚,可以与土耳其公民或其他外国公民结婚。为确保婚姻在土耳其得到法律承认,必须在授权官员在场的情况下签署婚约。土耳其的授权官员包括市镇地区的市长或其指定官员,以及农村地区的村长。
土耳其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婚姻
如果一方是土耳其人,另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双方都是外国人,他们可以在土耳其司法管辖下结婚。外国公民必须从本国领事馆获得独身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结婚。该证书必须由土耳其相关当局核实,具体视颁发证书的领事馆而定--例如,伊斯坦布尔省长法律事务办公室或安卡拉外交部。如果证书是在国外签发的,则需要土耳其大使馆的认证或加注。
与外国人结婚的要求
打算结婚的双方需要共同向其中一方居住的市政当局或通过合法授权的代表提出申请。根据《婚姻条例》第 20 条,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土耳其公民:
- 更新婚姻状况的有效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
- 五张护照照片;
- 家庭保健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私立医院出具的证明需要验证)。
外国公民:
- 经公证的土耳其语翻译的护照复印件(如果任何文件过期,申请将被拒绝);
- 五张护照照片;
- 家庭保健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
- 居住在土耳其的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证;
- 独身和出生证明,可从个人的祖国或其驻土耳其领事馆获得;(独身(单身)证明中包含母亲和父亲姓名的人无需获得出生证明)。
对寻求国际保护者的特殊考虑
根据《婚姻条例》第 13 条和第 5718 号法律,难民、无国籍人或无合法公民身份者的婚姻申 请可凭具体文件受理。这包括人口和公民事务总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或在没有人口登记的情况下出具基于安全记录的文件。
法律框架还规定,结婚时双方国籍的法律决定婚姻能力和条件。但是,如果双方国籍不同或没有共同的惯常居住地,则以土耳其法律为准。
对于受到临时保护的叙利亚国民,非正常申请(没有护照或独身证明的申请)将根据移民管理总局和省级当局提供的文件,按照这些实体保存的记录进行处理。希望结婚的叙利亚国民应向省级移民管理总局申请根据当前记录出具的 "结婚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