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博文中,我们将探讨如何 […]
在本篇博文中,我们将探讨在土耳其去世的外国国民的安葬事宜。根据其遵循的信仰,安葬可以采取土葬、火葬或遣送回国的方式进行。
关于外国人死亡事件通知的程序和原则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并生效 在 71/1 号通告中有所体现
在土耳其,葬礼程序始于逝者去世,终于逝者安葬。死亡安葬因逝者去世的地点和方式而异。如果逝者在家中因自然原因去世,则通过出示逝者身份证原件或人口登记样本,向市/区市政医生申请即可获得“死亡证明”和“安葬许可”。社区卫生中心应在 10 天内向人口登记处报告死亡情况。
死亡通知登记的授权
如发生外国人死亡事件,将通知其国籍国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要批量下载土耳其所有国家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地址和联系信息(截至 2012 年 2 月 1 日)请点击此处。
通知期间所需文件
已故外国人的死亡通知;
a) 通告附件 3 中的通知表,其中在说明部分详细说明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任何肇事者;
b) 尸检报告、死亡检查报告、交通事故报告等文件的副本;
c) 两份死亡证明副本,以便在相关外国国家登记死亡;
d) 护照、驾驶执照、身份证等有助于确定逝者身份和地址的文件的原件或副本;
e) 如果尸体未被领事馆接收,则需提供一份说明已采取何种措施处理尸体的信函,以及如果已安葬,则需提供安葬地点;
f) 如果遗物未被接收,则需发送一封信函,询问如何接收遗物,并附上外国和土耳其货币的清单,直接通过传真发送至相关大使馆或领事馆,并将原件通过邮寄方式发送。
然而,如果尸检报告的准备或其它文件的交付需要时间,应注意,为避免延误,应通过传真(或电话)发送至相关总领事馆,并在收到文件后,无需等待上述文件的交付。
叙利亚国民死亡情况报告
鉴于叙利亚的内部动荡,关于叙利亚国民的死亡通知文件应直接发送至我国外交部,而非上述国家驻土耳其总领事馆,并应通知我国外交部。
This article was translated using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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