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什么是文章?
拒绝短期居留许可的理由; 32.第 [...] 条
拒绝短期居留许可的原因;
32. 第 15 条提及本条。您需要参考第15条。
第 32 条 –
(一)签发短期居留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引用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所列的一个或多个理由提出请求,并提交与该请求相关的信息和文件
b) 不属于第7条的范围
c) 具有符合一般健康和安全标准的住宿条件
ç) 根据要求,提交由公民身份或合法居住国主管当局出具的显示犯罪记录的文件
d) 提供在土耳其停留的地址信息
第 15 条 –
(一)下列外国人不予办理签证:
a) 没有比所申请的签证期限长至少六十天的护照或护照替代文件的人
b) 被禁止进入土耳其的人
c) 被认为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有不良影响的
ç) 患有被认为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的疾病之一的人
d) 根据土耳其共和国签署的协议,被指控或被判犯有构成引渡依据的罪行的人
e) 没有在居留期间有效的健康保险的人
f) 进入、过境或停留土耳其的目的
那些无法辩解的人
g) 逗留期间没有足够和正常经济能力的人
ğ) 不接受支付因签证违规或先前居留许可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或根据21/7第6183号法律《公共索赔收集》需要跟进和收集的人/1953年,不依刑法规定清偿债务及罚款者